洞头区检察院党组认真组织学习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
8月17日,洞头区检察院检察长胡刚主持召开院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区委书记王蛟虎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
胡刚检察长要求,院党组、院机关党支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将学习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充分运用讲授党课、集中研讨、体会交流、自主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学习。
会议指出,全院党员干部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化对“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认识,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思想保证。
胡刚检察长强调,员额检察官要深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当好法治秩序的建设者、公共利益的维护者,牢记为民初心、展现检察担当,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先学、多学、深学、常学,通过政治学习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在司法办案中参与促进依法治理,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应对风险挑战、推动事业发展的治理能力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