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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六稳”“六保” 体现检察担当 党建引领检察工作协调充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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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1日来源:

  洞头区人民检察院以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为引领,把党的政治工作标准和要求贯彻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在区委层面出台《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服务做好“六稳”“六保”,为服务复工复产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01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检察机关党支部党员干警始终将专项斗争作为提升组织力的实践考场,党员同志始终发挥着先锋模范作用,准确适用法律,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年”行动,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服务社会稳定、和谐。党员检察官办案组通过聚焦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问题突出领域和金融放贷等乱象多发行业,发出检察建议6份,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堵漏建制。在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工作中,既不降低标准,也不人为拔高,今年4月份,审查起诉市院指定管辖的刘某、洪某某诈骗案,因案情重大复杂且涉恶,经党员检察官与多部门多次讨论会商,对2名“套路贷”被告人依法改变案件黑恶定性,不予认定为恶势力犯罪,以诈骗罪提起公诉并就司法不规范行为向侦查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名党员干警获评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

  02精准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强化党员干警在办案和服务中履职担当,在与民营企业交往中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全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落实检察官联系企业机制,与区工商联达成“检察监督+工商联”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合作协议,与区台办联合研究依法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意见。严格防范金融风险,党员检察官牵头与人行洞头支行、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沟通协商构建检政银三方金融监管体系,根据会案引发的洗钱、骗取承兑汇票、信用卡诈骗等问题,走访并发出检察建议,从法律政策层面为企业“诊脉”。持续深化招投标环节专项立案监督,加快建立“潜规则”多发领域公权力监督机制,提前介入工程建设领域案件1件3人。坚持“少捕慎诉”原则,制定企业与企业家柔性执法保护机制改革方案,相对不起诉4件7人,变更强制措施1件1人。

  03推动区域治理体现检察担当

  不断练就党员干警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的过硬本领,在关键时刻有担当、有魄力,站得出来、冲得上去,在危急关头有定力、有能力,临危不乱、指挥若定,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践中引领表率。上半年,在全力构建矛盾纠纷过滤体系中,依法合理行使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检察权,不捕4件6人,不捕率同比提升0.6个百分点;不诉18件22人,不诉率同比提升5个百分点。党员干警慎始如终打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战役,对3名被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件2人。根据近年来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情况,向被害人所在学校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管理教育。联合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等7家单位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着力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干预难、追责难等问题。

  04坚持抗疫精神服务打赢两战

  面对战疫大考,全院党员干警坚守一线、冲锋在前,一手抓抗击疫情,一手抓社会稳定,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机关党支部开展“党旗红引领检察蓝”活动,院领导带头联系督导落实网格化排查和管理措施,全院干警结合党员“两地双评议”“六看六是否”,深入一线阻击疫情,组织捐款、捐物等活动,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党员干警带头开展涉疫公益诉讼线索排查,跟进调查销售“三无口罩”案件线索,建议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处罚。此外,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农贸市场、超市等地猪肉、蔬菜、大米等生活必需品物价情况检查,开展封闭小区、渔港码头等区域人员违规聚集情况无人机巡航。疫情期间有序引导2名刑满释放人员返回居住地,零接触防疫办案远程提审61人。1名党员干警在疫情防控战中被市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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