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安全 我们守护,洞头区人民检察院举行“预防和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专班成立会议”

为进一步落实《温州市预防和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全面综合预防机制,形成“事前预防约束、事中联动处置、事后综合关护”的全程式综合保护机制, 6月27日,洞头区人民检察院举行“预防和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专班成立会议”。
会议邀请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及相关单位代表20余人参加,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雯雯向与会代表介绍专班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和工作要求,结合近几年尤其是今年以来洞头地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态势严峻的背景,着重说明成立专班的重要意义。民政局和政法委负责人也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强调成立专班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会上,全体与会人员认真研读《预防和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任务分解清单》(征求意见稿),逐项提出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区检察院将研究落实明确各单位任务清单。
预防和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专班由各相关单位指定政治素质过硬、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丰富、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激情有情怀的业务骨干参与,定人、定岗、定责。专班成立后,洞头区人民检察院将会同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文件,根据职责分工,积极主动落实各项工作,为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