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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洞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24日来源:

洞头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文件(6)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30日在温州市洞头区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卓秉谕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全面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海上花园建设“1315”工作体系,立足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全力为大局服务,以高质量履职护航海上花园建设

完善对接融入中心工作机制,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着力点,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在维护平安稳定中显担当。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保持惩治刑事犯罪高压态势,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131人,提起公诉292人,坚持深挖彻查、追赃挽损,在检察环节追回被害人损失1200余万元。依法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起诉故意伤害、强奸、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36人,保障公民人身安全。立足上下游产业链全面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56人,守好群众“钱袋子”。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涉众型经济犯罪6人,在办案中依法追诉洗钱犯罪,维护区域金融稳定。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20人、走私犯罪27人,阻断1000余吨走私冻品流入市场,筑牢海上安全屏障。

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善作为坚持依法惩治与平等保护相结合,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6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36人,对涉企人员依法作宽缓化处理14人。开展涉企刑事“挂案”、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专项监督,强化涉案资金流审查,核查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线索65条,助力企业追赃挽损800余万元。主动融入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联合推进“两菜一鱼”企检服务中心迭代升级。优化助推海洋经济发展护企措施,建立涉企社矫对象外出经营活动“黑白名单”,依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定期走访企业界代表委员、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等,提供订单式法治服务40余次,解决涉法诉求15件。

建设生态文明见实效围绕贯彻《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洞头海上花园建设的决定》,更加突出协同共护,主动跟进中央及省环保督察披露的问题线索,助力整改销号。建立“检察+河湖长”协同机制,联动解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非法畜禽养殖问题,凝聚保护合力。强调“恢复性司法”理念,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绿水青山”专项行动,监督建设项目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追缴补偿费2万余元,督促修复海域、林地、耕地共300余亩,清理滩涂非法架网180余张,增殖放流鱼苗280余万尾,筑牢“蓝色海洋”保护屏障。助力“无废城市”建设,办理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污染环境案件,推动清理固体废物5.3吨,“由案到治”优化行业治理模式。规范汽修企业危废处置工作,促成21家企业完成省级监管平台注册登记、签订危废处置合同,实现“一企一档”动态管理,进一步提升固体废物治理水平。

在融入社会治理中谋突破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刑事和解等方式修复社会关系,对无社会危险性、犯罪情节轻微等案件决定不批捕40人、不起诉92人,检察环节认罪认罚适用率超95%。坚持法治既“治已病”更“治未病”,深挖办案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纠正违法等检察建议23份,如针对近三年我区交通肇事发案特点,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完善车辆源头监管、建立事故预防机制,强化风险防控防治。深度参与基层治理,依法开展剥夺政治权利专项监督,加强选民资格审查,保障村社换届选举有序进行。围绕安全生产领域,聚焦公共场所消防安全、成品油治理、建筑工程违规“挂证”等重点环节,联合主管部门规范撬装加油站点监管工作,排查工程违规“挂证”问题并注销资格证书129人,共促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提升。

二、倾力为人民司法,以高品质服务守护保障民生福祉

强化民生司法保障,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做好民生保障文章。聚焦保障渔农民合法权益,部署开展“蓝海清源”专项监督。紧盯惠农政策及资金发放领域突出问题,高质效办理戴某某骗领补贴等系列案件,追回渔业补助23万元,确保渔业发展资金用到实处。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渔船合作社监管缺位问题,精准梳理形成调研报告与治理方案,对标症结制发检察建议,联动完善合作社负责人资质调查、渔船产权过户监管等协作机制,助力渔业规范发展。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调查核实线上商家违规销售医疗器械、“幽灵外卖”等线索500余条,督促整改外卖商户、社区团购自提点共63家,推动相关部门和网络平台强化监管,有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做优关爱未成年人强化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实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后再犯率“双下降”。构建“1+N”未成年人保护联盟,与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妇联签订合作备忘录,联合“海霞妈妈”志愿服务队共建综合保护协作机制,相关案件入围省院保护“三类儿童”典型案例,工作成效获《检察日报》报道。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防治,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开展法治进校园25场次,创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接待在校师生800余人次。聚焦民宿行业违规接待未成年人问题,督促落实未成年人入住登记及监护人告知制度,筑牢社会安全防护网。持续推动入职查询、从业禁止、强制报告等制度落实,相关案件获评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十大典型案事例。

做强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联系乡镇街道,坚持检察服务前移、多元协同共治,在安全生产、欠薪纠纷等民生领域靠前服务,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完成检察室更名及搬迁,将灵昆街道及昆鹏街道纳入检察室辖区范围,通过派驻干警综合调解、设立检调对接机制等方式,参与辖区平安建设、矛盾化解,满足基层法治需求。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妥善处理各类来信来访来电78件,院领导包案办结率达100%,实现检察环节涉法涉诉“零”重复访、“零”越级访。

做实特定群体保护。维护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4人,帮助讨回欠薪144万元。开展养老服务监管专项监督,整治社矫对象违规调整养老金基数问题,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及风险防控体系。深化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对因案致贫受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万元。创新“先予救助”模式,探索前置救助金发放程序,着力破解司法程序周期与紧急救治需求之间的矛盾,牵头多部门为被救助人家庭提供劳动岗位,让弱势群体感受到司法温度。

三、聚力为法治担当,以高质效法律监督践行司法公平公正     

全面贯彻落实“监督质效提升年”行动,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有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突出刑事检察监督刚性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抓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强化线索调查核实。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立案监督16人;对遗漏罪行或遗漏同案犯的,纠正漏捕漏诉6人;对刑事诉讼违法活动提出书面纠正30余件,在个案监督中树立司法公信力。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财产刑执行等专项工作,会同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部门,监督纠正判实未执罪犯4人,审查办理收监执行3人,审查暂予监外执行7人,做实刑罚执行同步监督。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严格执行每案提前介入,强化监检协作,办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7件,有力惩治贪腐问题。

助推民事检察精准破题。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3件。强化对民事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对多名困难人员被错误适用失信惩戒措施的情形,依法予以纠正。针对性构建涵盖公积金、养老金、车辆购置、股权等财产类型的民事终本执行监督模型,精准识别5件异常案件,并督促执行50余万元。全面运用调查核实权,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房票等财产性权益,推动胜诉判权兑现,维护司法权威。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准确认定套取金融机构资金转贷等违规行为,制发类案检察建议,监督启动再审程序,妥善保护各类金融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统筹行政检察规范发展办理行政检察监督、行刑反向衔接等案件73件。持续做实行政审判活动、非诉执行活动监督,规范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制发检察建议6份,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工作,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2人,防止“以罚代刑”。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并移送行政主管机关处理30人,消除追责盲区,填补“不刑不罚”漏洞。加大持续监督力度,在对陈某某等人串通投标案开展行刑反向衔接中,针对执法主体不明、监管真空问题,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积极与市县两级行政部门沟通协调,明确处罚主体,实现从“程序衔接”到“实质治理”。

提升公益诉讼履职效能。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4件。坚持数字赋能,依托全省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推动民宿体育项目许可、妇女劳动权益保障等领域类案监督。加强检察智能化建设,针对非法占用海域、非法排污等线索,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快速检测等技术辅助调查,“天空地”联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推进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和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转化”,办理大瞿岛非法采砂案件,修复大瞿岛沙滩原始风貌;联合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预付卡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整改违规经营主体6家,进一步完善辖区内预付式消费监管工作。

四、奋力为事业强基,以高标准建设推进队伍提能升级       

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检,积极践行“六干”精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政治统领铸魂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意识形态责任制,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构建“党组领学+支部研学+个人自学”三级学习体系,系统学习90余次、专题研讨5次。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反馈的19个问题完成全面整改,推动建章立制10项,构建“监督-整改-治理”的良性循环。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围绕阵地联建、理论联学、党员联动,打造党建特色品牌,入围省级“一院一品”项目。

从严治检正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开展谈心谈话148人次、家访51人次、检务督察通报4期,引导干警加强“八小时”内外自我约束。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开展申诉案件纪律作风督查巡查,从严排查执法办案风险隐患。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行过问必填、打探必录。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通过常规抽查与专项评查相结合,持续开展覆盖“四大检察”的案件质量评查141件,实现对程序和实体的双重把关。

提升素能筑基。以建立检察专业型、融合型人才梯次供给为目标,坚持管人促事导向,新增员额检察官2人,选任调整年轻干警9人,35周岁以下中层干部占比达62%,队伍结构持续优化。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业务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举办“洞检青锋说”10期,深入开展庭审观摩、理论宣讲等活动37场次,拓宽素能提升路径,夯实队伍履职根基。深化检校合作,促进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5篇调研文章获省市级以上荣誉。

接受监督信。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生态文明建设、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打击“拒执犯罪”联合协作开展情况,向区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年度检察工作。加强代表委员联络,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人士、“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检察开放日、案件听证等活动80余人次,始终坚持在人民监督下依法履职,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拓宽群众参与检察工作渠道。促进新时代检律良性互动,办理律师申请事项448项,接待律师阅卷338人次,持续监督纠正阻碍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行为。

各位代表,洞头检察事业的每一次发展进步,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区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和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以及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洞头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围绕服务保障“海上花园”建设,护航高质量发展的检察举措还稍显不足,服务中心工作的实效性有待加强;二是对标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求,监督理念、方式和能力仍有短板,在监督质效上还需下更大功夫;聚焦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在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上仍有薄弱环节,数字监督成效还有待提升。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努力予以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在“十五五”规划建议稿中,均提出“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八八战略”,认真落实省委“132”、市委“1361”等工作部署,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纵深推进海上花园建设“1315”工作体系,认真落实“强化检察监督”重要要求,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为加快建设名副其实的海上花园,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洞头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在勇担时代使命上迈出新步伐。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指导实践,切实做到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聚焦“十五五”谋划,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

二是优化履职服务,在护航中心工作上展现新作为。贯彻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积极参与风险防范化解,推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衔接联动,持续建设“枫桥式检察室”。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纵深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专项工作,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紧扣共同富裕示范先行目标,深化食药安全、安全生产、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监督,加强特定群体司法保护,办好依申请监督案件。

三是深耕主责主业,在强化检察监督上取得新成效。全面强化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和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深化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统筹加强检察侦查机制和专业化建设。加强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监督,持续深化对虚假诉讼、民事执行工作的全程监督。突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深层次监督,深化行刑双向衔接。精准规范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突出对未整改案件的跟进监督、持续监督,以“可诉性”为重点提升办案质效。建立健全“三个管理”融合贯通机制、责任落实体系,持续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

四是加强自我建设,在锻造过硬队伍上实现新突破。推动党建和业务互融互促,以“检察官教检察官”“检校共建”为抓手,积极营造争先创优、实干担当的良好氛围,着力提升检察队伍整体建设效能。优化全员绩效评估办法,进一步树立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贯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夯实长效发展根基。聚焦案件质效提升,实行“常态+专项”双轨督察模式,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

各位代表,新蓝图鼓舞人心,新征程催人奋进。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推动检察事业创新发展,为加快建设名副其实的海上花园,高质量发展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取得决定性进展,生动展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海岛图景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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