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文件(6)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2月5日在温州市洞头区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恭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八八战略”、建设“海上花园”20周年。一年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提质增效、稳步向前。
一、服务大局、把握大势,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助力创业,打造健康的营商环境。落实主题教育要求,深入贯彻省委三个“一号工程”,制定实施助推海洋经济发展护企九条措施。传递“连亲式”司法温度,通过检察长走访企业、检察官入企普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对接企业涉法需求。签署《“检察监督”+“工商联”护航民营经济协议书》,牵头设立“两菜一鱼”行业企检服务中心。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企业发展难点痛点,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法经营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犯罪18人。清理涉企挂案2件,帮助企业摆脱诉累,轻装上阵。营造“保护型”创业氛围,着眼让企业“活下来,发展好”,对初犯且情节轻微、认罪悔罪的涉罪企业负责人不捕不诉34人。全年对15家涉案企业完成合规建设,数量居全省第2,帮助企业弥补制度漏洞、完善管理体系、防范法律风险;对合规整改合格的作出不起诉决定9家、提出宽缓化量刑建议5家;对1家经反复指导督促整改仍不合格的涉案企业及责任人员提起公诉。一个案件作为全省唯一案例被推荐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参评规范化合规典型案例。
深耕主业,构建平安的社会环境。全力护航杭州亚运会,严格落实检察环节安保维稳职责,认真履行批准逮捕、审查起诉职责,始终保持惩治刑事犯罪高压态势,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当严则严、从快打击,坚决维护人民幸福、国家安全和洞头平安稳定。全年批准逮捕109人,依法提起公诉323人,检察环节追回赃款3024万元,向法院随案移送涉案款项3340万元。其中,办理涉及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等领域犯罪案件86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63人,筑牢公共安全防线。配合开展海上反走私斗争,从快批捕走私犯罪20人。落实上级关于网络空间治理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一体联动侦查、审判,完善网络犯罪证据审查模式,办理电信网络诈骗、跨境网络赌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等相关案件45人。
匠心守业,维护和美的生态环境。开展“守护蓝色海湾回头看”行动,聚焦海岸景观、陆源污染、海洋资源等重点领域,集成四大检察手段综合履职,一体推进管海、用海、护海。提升管海的引领力,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方式督促海警依法
严厉打击洞头外围海域非法采运海砂犯罪,依法提起公诉21人,立案监督6人,追诉漏犯1人;对未依法向职能部门移交船舶非法关闭AIS等线索的行政违法行为予以监督纠正,推动海上执法司法规范化。增强用海的持续力,会同海警、农业农村等部门规范立案标准,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29人,应用“检察监督+赔偿补偿+社会化治理”模式,收缴生态修复金14万元,增殖放流鱼苗445万尾,有效促进“东海鱼仓”生态修复;对4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巩固护海的
行动力,督促整治环岛西片围垦海域非法养殖行为,清理非法养殖围塘38口,涉海面积2700余亩;联合属地乡镇、资规、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南北爿山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海鸟栖息环境保护行动,清理非法捕捞网具。
二、保障民生、守护民利,与人民群众期盼同心共向
“如我在诉”办好群众身边案件。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依法办理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案件,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保障群众“吃住行”,针对网络平台上违规销售网络禁售药品,扰乱药品管理秩序,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集中整治。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提起公诉4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件。针对住宅区部分人防地下室日常管理不到位、擅自改造等问题,以圆桌会议方式推动整改,促进人防工程发挥效能。开展道路运输领域检察监督活动,针对精神残疾人未依法被注销驾驶证的现象,督促职能部门开展禁驾核查,建立精神病人驾驶资格监管协作机制。守护群众“钱袋子”,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案件被害人为追赃导致集体信访多发的情况,积极引导侦查赃款去向,帮助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如办理张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发现其房产尚未处置且未履行还款义务,联合区法院启动相关程序,追加受偿款52.7万元,使清偿率提高25%,促使26名受害人息诉罢访。助力群众“谋生计”,联合区司法局探索社区矫正对象涉海作业监管新机制,有效解决社区矫正渔民生产、监管矛盾,15名处于社区矫正期间的渔民出海作业未出现漏管、脱管。
“如我在想”回应群众现实期待。建设信访申诉“舒心馆”,实施首次信访院领导包案办理制度,接待群众来访申诉57人次,全部实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实体答复,实现有所呼,必有所应。加强释法说理和依法处理,检察环节未引发重复访、越级访。撑起司法救助“暖心伞”,联合民政、妇联等6部门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协作机制,对15名因案致贫受害人发放救助金19.7万元,做到有所需,必有所助。办理郭某某司法救助案件,以司法救助为基础,协调有关单位联动开展多元救助帮扶,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刊发。打造矛盾化解“终点站”,坚持司法办案、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同步推进,促使90%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做到有所争,必有所解。在检察环节促成轻微伤害案件当事人达成
和解11件。在民事公益诉讼中与赔偿义务人达成调解3件。做好检察官定向联系、第一书记驻村服务等工作,帮助基层妥善化解人身赔偿、拖欠工资、涉企维稳事件12件。
“如我在盼”守护花蕾健康成长。坚持惩教结合,对5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对7名涉罪未成年人落实宽缓化司法政策,适用附条件不起诉2人,建议法院适用禁止令2人。坚持双向保护,会同公安、卫健等部门建成未成年人“一站式”综合保护场所,避免反复询问取证对未成年人造成“次生伤害”。向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2份。坚持融合履职,办理涉精神损害赔偿、抚养权纠纷类民事支持起诉2件;针对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旅馆业违规办理未成年人入住等问题开展公益诉讼,督促行业整改整治;就涉未成年人犯罪形成分析报告,向基层组织制发《风险提示函》;举办未成年人检察主题开放日活动,开展法治进校园10场次。
三、监督为本、质效为要,与法治洞头建设同音共律
锻造“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格局。在纵向融入上寻求支持,通过人大检察互联监督平台,归集代表议案基础信息数据,发现检察监督线索;实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与检察监督双向转化,从中获取4条公益诉讼线索均监督成案。在横向协作上寻求配合,实现驻辖区内三家侦查机关侦检协作办公室实质化运行;与审计、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单位建立线索移交、信息共享等方面协作机制9项;与区司法局合力推进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全覆盖制度,审查起诉阶段新增通知辩护95人次,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415人次。规范监检衔接,合力推进反腐机制建设,办理监察机关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5人。在社会力量上寻求参与,发展“益心为公”志愿者、听证员库49名,吸纳11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
扛起“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检察使命。刑事检察方面,不批准逮捕36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52人,监督立案15件、撤案6件,纠正漏犯2人,抗诉改判1件,向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监管场所和司法行政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21份,提出纠违意见均被采纳。针对刑事裁判中涉及财产部分的立案和执行问题,开展监督8件。民事检察方面,对民事审判活动和执行程序中不规范等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5件,被省检察院认定优质案件5件。深化虚假诉讼监督,聚焦劳资纠纷、民间借贷等重点领域,监督纠正“假官司”3件,移送追究刑事责任8人。行政检察方面,办理行政审判活动及执行违法监督案件8件,纠正行政违法行为2件,实质性化解行政生效裁判争议1件。公益诉讼方面,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等各类专项监督活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4件,省检察院认定特大案件2件,推动解决一批公益受损严重、部门职能交叉等社会反响强烈问题。
放大“既要治已病,更要治未病”的检察功效。以责任落实引领法治观念,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依托“法治副校长”“检察官讲师团”进学校、村居、企业开展法治教育,以公开宣告、案例发布会、检察开放日等方式,开展“以案说法”普法宣传活动40余次,受众1900余人次。以宽严相济助推诉源治理,准确把握罪与非罪、轻罪与重罪的界限标准,深入实施认罪认罚从宽、起诉必要性审查制度,对发案多、宽缓刑事政策运用空间大的醉驾、盗窃、轻伤害等案件,依法不起诉176人,为审判环节做到源头减量。以意见建议促进社会治理,深入剖析案件背后的深层原因,在校园安全管理、旅馆业管理、中介组织管理等方面提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督促履职的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2份,回复整改率100%。做实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反向衔接”机制,协同做好不起诉之后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34人,向纪检部门提出纪律处分意见2人。
四、树立新风、展示新貌,与全面从严治党同题共答
凝心铸魂葆底色。旗帜鲜明把加强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上级检察院党组、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3次。坚决贯彻区委各项决策部署,特别是关于创卫、护航亚运维稳安保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专题党课辅导学、主题党日沉浸学45次,班子成员讲授专题党课9次,完成调研课题8项,实现成果转化5项。创新打造“海霞红+洞检蓝+生态绿”党建品牌,参加省检察院党建与业务融合典型案例展示。
素能强检增亮色。制定《青年干警人才培养实施意见》,建立青年干警导师制。优化人员结构,加强干部双向交流挂职锻炼,上挂下派和岗位交流6人次。深耕业务素能,扎实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跟庭评议等15次,组织8人次参加跨区域办案交流。开展与温州大学法学院检校合作,依托“海洋检察理论研究实践基地”,撰写调研课题2篇。
正风肃纪固本色。落实区委巡察要求,对照问题反馈清单“挂图督战”,健全完善15项内部管理制度,26个问题全部清仓见底、整改到位。制定实施《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意见》,组织各类办案风险自查、落实防控措施35人次。对日常纪律开展检务督察共计26次,发布督察通报6期。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记录报告30余件次。内部评查案件83件,逐步实现从个案评查向类案监督的转变,将案件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的考评考核体系,以评促改,提高办案质效。
接受监督添成色。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始终把检察权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先后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服务保障中小微企业工作、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向区政协分别通报检察助力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年度检察工作。主动走访、联络代表委员16人次。组织代表委员参与案件听证、庭审观摩、听庭评议、座谈交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58人次,保障代表委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年来,区检察院2份信息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采用;成功承办全省刑事检察工作会议;4项工作被省检察院转发交流;干警获评全市政法系统最红排头兵、全市检察机关业务标兵各1人;工作成效亮点被《检察日报》、《浙江日报》、浙江政法平安鼎等省级以上平台、媒体报道12次。这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区人民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主动问计问需的意识不够,打磨高质量检察产品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四大检察”融合发展还不够,综合运用多种法律监督手段放大办案效果的本领仍有不足。三是对标检察工作现代化新要求,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仍需常抓不懈。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区委的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4 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攻坚之年。区检察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 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工作主线,紧扣海上花园“1315”工作体系,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为推进海上花园“名副其实”,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洞头新篇章贡献检察院力量。
一是扛起更重政治责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将政治自觉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成效。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加大网络犯罪惩治和预防力度,着力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用好用活涉案企业合规,更实支持、平等保护各类企业经营发展,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增强服务海上花园建设的主动性、实效性,推动检察产品迭代升级。
二是担好更重法治责任,用心顺应群众期待需求。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时刻牢记案件背后的“大民生”,从法、理、情角度正确把握办案宗旨和方向,促进社会内生稳定。积极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突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暖心稳心作用,让城市始终充满司法温度。综合运用多种法律监督手段放大办案效果,重点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安全、教育医疗等民生问题,以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堵漏建制,推动源头治理、综合治理。进一步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以鱼还渔等方式完善生态损害修复链条。
三是履行更重检察责任,推动完善业务融合发展。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规范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深化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分析研判和引导侦查。聚焦精准监督、穿透式监督,提升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监督质效,持续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公信。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常态化抓好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回头看”,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职责。深化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构建精准量刑、类案溯源治理等数据模型,促进深层次问题解决,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四是对标更高革新要求,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持续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执行,深入实施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公正司法、廉洁用权。切实从严管党治检,深化“四责协同”,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持续抓实人员考核,突出质效导向,强化过程管理。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打造“一院一品”矩阵。全面提升检察队伍专业素能,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历练,更新履职理念,升级履职能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扬帆起航再出发。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依法履职、忠诚尽责,踔厉奋发,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道路勇毅前行,为加快建设名副其实的海上花园,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洞头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