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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洞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24日来源:

洞头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6)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2月10日在温州市洞头区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卓秉谕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立足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紧紧围绕“海上花园强城行动”主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检察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一、坚持服务大局,在护航强城行动建设中扛起检察担当

深化平安洞头建设。始终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检察环节安保维稳职责,融入全区风险闭环管控大平安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一体推进社会治安建设,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20人,提起公诉270人,检察环节追赃挽损800余万元。推动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起诉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11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65人,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46人,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扰乱公共秩序犯罪38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犯罪84人,以检察力量筑牢公共安全防线。

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有效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坚持依法惩治与平等保护相结合,依法起诉侵犯企业财产犯罪27人,起诉企业内部贪腐犯罪4人,起诉危害税收征管犯罪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19名企业经营人员和骨干作出不捕或不诉处理。坚持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强化涉案资金流审查,促进退还涉案财物沟通协商,帮助企业追回200余万元损失。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针对案件办理中反映的行业问题,及时予以提醒,在办理某渣土消纳场7名非国家工作人员行受贿窝案中,向责任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告知企业及时堵塞管理漏洞。

提升社会治理质效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378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检察环节适用率超过94%,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89%,一审服判率95.9%。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4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38人,从源头上减少上诉、申诉。深化“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检察实践,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2件,以检察履职“我管”促职能部门依法“都管”,实现法律监督由案到治,办理伪造、买卖国家证件罪案件中发现某机构安全管理存在漏洞,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全面开展核查,为行业安全治理开出检察良方。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落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增强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选树优质案例4件,协同组织350余人次旁听贪污受贿、酒驾等警示案例,让公众在了解案件脉络的同时明晰法律规定,从而起到规范言行、预防犯罪的良好效果。紧盯宪法宣传日等普法重要节点,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多维度开展释法说理。推动法治工作进学校,依托“法治副校长”活动载体,提供“开学法治教育第一课”等订单式、体检化法治讲座15场次,引导在校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 坚守为民初心,在增进民生福祉中展现检察作为

倾力守护海洋生态环境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主动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常态化协作,联合举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主题活动,进一步扩大生态环境保护“朋友圈”。建立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和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通过诉前磋商,98株在录的百年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切实把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生态治理效能。扎实开展“守护蓝色海湾”“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等专项监督,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70人。探索“检察监督+赔偿补偿+社会化治理”涉海非法捕捞办案模式,行为人主动缴纳生态治理恢复费用45万元。积极放大公检法“三长”纽带效果,联合制定非法捕捞案件量刑指引,制定类案不起诉标准,进一步强化海洋生态利益保护合力。持续优化环境资源保护治理,针对近年来非法捕捞水产品发案特点开展调查研究,为推动海岛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提供决策建议。

着力协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以检察为民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根基。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及时办理来信来访来电60件。严格落实院领导包案责任制,积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江某某、郑某某等涉法涉诉信访案,力求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做好检察官定向联系基层、第一书记驻村帮扶等工作,组织党员干警投身“村社吹哨、部门报到”活动,解决村情民意15件。以检察服务前移、多元协同共治积极融入基层治理,在检察环节开展刑事和解50余件次,促成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和解6件次。 

合力回应群众法治期盼。紧盯“钱袋子”安全,纵深推进“断卡”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44人,为群众追回财产损失12.8万元。依法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在检察环节为20余名企业员工挽回损失30余万元,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构建套取金融机构资金转贷监督模型,调查核实生效裁判监督线索10余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有力保护金融市场秩序。聚焦“舌尖上”的安全,起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违法犯罪4人。通过诉前程序,督促主管部门整改8家餐饮店铺燃气安全隐患。聚焦司法救助,创新“主动履职+精准帮扶+多元救助”模式,联合民政、妇联、总工会等部门对12名因案致贫受害人发放救助金14.3万元,帮助解决生活燃眉之急。

全力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7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人,其中提起公诉4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坚持惩戒与精准帮教相结合,对8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帮扶、指导就业。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宣讲3场次,提升强制报告知晓度。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实现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全覆盖。协同运行未成年人“一站式”综合保护场所,实现场所使用率100%。坚持融合履职,会同多部门建立反家暴人身保护协作机制,对涉未成年人保护的抚养权纠纷等案件依法支持起诉。办案中发现某校附近便利店通过微信小程序向在校生售卖烟酒,区检察院协同相关部门开展烟酒禁售专项检查行动,清除校园周边“危险源”。

三、加强法律监督,在维护公平正义中提升检察贡献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加强对刑事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切实发挥审前过滤把关、指控证明犯罪作用。抓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监督立(撤)案18件,其中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9人;纠正漏捕漏诉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人。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在书面审查基础上,注重调查核实,防止“纸面服刑”,实质化审查“减假暂”案件20件。开展社区矫正、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财产刑执行等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发出监督文书23份。推动监检衔接工作,办理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职务犯罪案件6人,被告人均认罪服判。积极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服务高质效办案,批量发现类案监督线索200余条,监督成案17件,在办理非法采矿案中,运用大数据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持续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2件,提出生效裁判监督4件,办理的温州某置业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虚假诉讼监督系列案获评全省优秀案例。加强不当终本执行监督,重点针对公积金、工资收入、股权、车辆购置、无证房产等要素,发出检察建议9件。树立类案监督意识,构建“限高”人员入住高消费宾馆、酒店执行监督模型,制发类案检察建议,10名被执行人被予以罚款,有效加强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受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5件,以类案监督的方式制发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2件、执行程序违法检察建议2件。以行刑反向衔接为切口,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0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47份,对61名不起诉违法行为人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着力解决“不刑不罚”“应罚未罚”等问题。

持续做好公共利益保护。积极拓展检察公益诉讼线索来源,联合区信访局制定加强检信协作推动化解信访事项工作机制,月均共享信访信息300余条,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4件。聚焦安全生产领域,开展建筑工程领域违规“挂证”清理专项行动,促成职能部门注销违规挂证100余人,督促主管部门规范行业治理。与区消防救援大队加强消防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工作衔接机制,共同打击危害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工作成效被《检察日报》刊载。落实国有资产保护,督促规范发放农村教师特岗津补贴,防范国有资产流失3.6万元。

四、强化自身建设,在加强队伍建设中夯实检察根基

政治建检筑牢忠诚底色。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修订党组议事规则、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细则,规范落实“第一议题”78次,组织开展“周一夜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0次。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谈心谈话110人次,持续筑牢理想信念根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持续强化文化阵地、宣传阵地和舆论阵地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发布各类检察信息50篇。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请示报告报备重大事项12件次。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市委提级交叉巡察及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全面接受“政治体检”。对标“最强党支部、最红排头兵”党支部创建标准,持续提升党建工作活力,开展“学先进强党性”等党团活动13次,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从严治检涵养清廉本色。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对新任职晋升检察人员开展廉政谈话,扣好廉洁从检的“第一粒扣子”。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实行过问必填、打探必录,共填报18件次。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让检察工作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的工作要求,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26件,就法律文书、涉案财物处置等重点诉讼程序,长期未结案件、期限届满案件等预警信息,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督促整改落实,形成管理闭环。

系统育才淬炼素能亮色。锚定“三支队伍”目标任务,系统规划年轻干部常态化培养选拔机制,建立完善“一人一档”青年干警人才库。搭建多层次锻炼平台,成立青年理论小组、青年宣讲团,深入开展庭审观摩、法治宣讲等活动15场次。选送优秀年轻干部至基层一线、重要岗位练就真本领,开展轮岗交流、调用办案、驻村锻炼9人次。把握成长“黄金期”,落实青年干警导师机制,运用课程讲授、研讨办案等方式,激活资深检察官带教功能价值,4名干警获“以案释法”微课比赛一等奖等市级以上荣誉。健全综合考评体系,制定赋分管理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考核结果在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选优中的核心作用,推动履职能力不断提高。

接受监督增添公正成色。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始终把检察权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专项工作、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向区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党外人士通报检察工作。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开展检察官进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6人次。自觉接受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的履职制约,召开法检联席会议,会商共同推进刑事案件规范办理、执法领域监督协作等议题。持续提升检察权运行透明度,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人士60余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听证,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洞头检察事业的每一次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服务保障发展的精准度仍需提升,助力社会治理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二是新时代检察理念仍需更新,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还有差距。三是法律监督能力仍需提升,“四大检察”监督履职还不够平衡。四是队伍建设仍需夯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还需常抓不懈。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努力予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十五五”谋划之年,区检察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一以贯之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加速推动名副其实的海上花园建设取得新突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政治站位,持续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心怀“国之大者”,找准“检察之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讲政治是具体的、实践的,把讲政治与讲法治结合起来,把执行党的政策和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的绝对忠诚。

二是依法主动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设大局。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惩治损害营商环境违法犯罪,落实平等保护原则,依法清理涉企“挂案”,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开展涉海专项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助力“海上花园强城行动”。充分履行反腐败斗争检察职能,进一步完善监检衔接机制,确保配合有力、制约有效。更好发挥检察建议“抓前端、治未病”作用,提高检察建议质量,持续跟进监督落实,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

三是坚持人民至上,持续做优做实检察为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领导干部包案化解信访矛盾等制度,综合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促进涉检信访源头治理。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持续做实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持续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巩固和深化打击治理成效。紧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坚持争创亮点工作导向不动摇,以“清零”的心态、“赶考”的状态接续奋斗,高起点定位、高标准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以“三个善于”司法办案理念为指导,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着力破解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难题,巩固完善“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常态化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加大行政检察监督力度,深化行刑双向衔接。精准规范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全面提升公益保护效果。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加大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应用力度,促进法律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五是深化从严治检,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效,引导检察人员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健全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业务竞赛、岗位练兵,推动多渠道、多层次检察队伍岗位锻炼,与时俱进提升政治能力、业务素能。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做到有问必记录、逢案必倒查、有责必追究。有质有效做好市级提级交叉巡察、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把严的要求、铁的纪律贯穿检察队伍建设全过程,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各位代表,“功崇惟志,业广惟勤”。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以时不我待、驰而不息的干劲推动检察事业创新发展,为加速推动名副其实的海上花园建设取得新突破,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洞头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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